(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教师资格报考基本条件
1、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暂停参加考试的人员,处罚期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教师资格报考学历要求
1、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所有符合学历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限专业报考教师资格,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可以自愿选择任何已开考科目(专业), 如物理、化学等。各类别的报考学历要求如下:
幼儿教师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普通高校在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各地不同)。
3、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要求
考生需取得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方可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