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l这个词的过去式,你可能见过两种写法:traveled 和 travelled。到底哪个是对的?其实都对,但用法分场合。简单说,一个l还是两个l,取决于你在给谁写东西,或者说,你遵循的是哪种英语习惯。
先给个最直接的答案,让你马上能用对。
如果你在给美国人写东西,或者你的工作环境、学校要求用美式英语,那就用 traveled,一个l。
如果你在给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或者其他英联邦国家的人写东西,那就用 travelled,两个l。
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过去式,也适用于现在分词 traveling/travelling 和名词 traveler/traveller。 美式拼写更简洁,倾向于用一个l,而英式英语则保留了双写l的传统。
举几个例子,让你看得更清楚。
假设你在写一篇博客,分享你去年去巴黎的经历。如果你的读者主要是美国人,你可以这样写:
“Last year, I traveled to Paris and discovered some amazing cafes.” (去年,我去了巴黎,发现了一些很棒的咖啡馆。)
但如果你的博客读者大部分在英国,那最好写成:
“Last year, I travelled to Paris and discovered some amazing cafes.” (去年,我去了巴黎,发现了一些很棒的咖啡馆。)
再比如,你在写一份给跨国公司的报告。如果公司总部在美国,即便你在其他国家,使用 “traveled” 也会显得更符合对方的语言习惯。反过来,如果是一家英国公司,”travelled” 才是更稳妥的选择。
现在你可能好奇,为什么会产生这种区别?这事得追溯到历史。
这两种拼写方式的分歧,主要归功于一个人——诺亚·韦伯斯特(Noah Webster)。对,就是那个编了《韦氏词典》的美国语言学家。在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韦伯斯特觉得英语拼写里有些规则太复杂,不够直接。 他主张简化拼写,让单词的拼法更接近它的发音。
在他看来,像 travel 这样的动词,在变成过去式时,重音在第一个音节 “tra-” 上,而不是在第二个音节 “-vel” 上。按照一个简化的拼写逻辑,当动词的最后一个音节不是重读音节时,就不需要双写末尾的辅音字母再加 -ed。所以,他认为 “traveled” 更合理。
而英国人呢,他们更倾向于保留传统。 在英式英语的规则里,以 -l 结尾的动词,在添加 -ed 或 -ing 等后缀时,通常会双写 l,不管重音在哪里。 这条规则适用于很多词,比如:
cancel → cancelled (英) / canceled (美)
label → labelled (英) / labeled (美)
model → modelled (英) / modeled (美)
所以,”travelled” 只是这个大规则下的一个例子而已。韦伯斯特的拼写改革在美国获得了广泛接受,慢慢地,美式英语和英式英语在很多词汇的拼写上就分道扬镳了。
了解了这个背景,你就能明白为什么一个简单的过去式会有两种形态。它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而是语言在不同地域演变的结果。
那么,在实际应用中,我们该怎么做得更好?除了记住前面提到的“美国用一个l,英国用两个l”这个基本原则外,还有几个具体的建议。
第一,保持一致性。
在一篇文章、一份报告或者一次演示里,从头到尾只用一种拼写方式。千万不要这次用 “traveled”,下次又用 “travelled”。混用会显得很不专业,也容易让读者困惑。
比如,你正在写一篇关于环球旅行的長文。开头你写道 “I traveled extensively through Asia.”,那么在后面的段落里,当你提到去欧洲的经历时,就应该继续用 “Then, I traveled to Europe.”,而不是换成 “Then, I travelled to Europe.”。
第二,考虑你的读者。
写作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就是为读者服务。在你动笔之前,想一想这篇文章是给谁看的。 如果是国际化的读者群体,比如在一个全球性的网站上发表文章,或者你的读者背景很多元,那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通常美式拼写的 “traveled” 会更通用一些,因为美国在全球文化和商业上的影响力更大。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你所在的公司或机构有明确的写作规范(style guide),那就以规范为准。如果没有,选择一种你更习惯的,然后坚持用下去。
第三,利用工具检查。
现在很多文字处理软件,比如 Microsoft Word 或者 Google Docs,都有语言设置功能。你可以把文档的语言设置为“英语(美国)”或“英语(英国)”。设置好之后,如果你用了不符合该语言习惯的拼写,软件就会自动提示你修改。这是一个非常简单但有效的方法,能帮你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错误。
比如,你把软件语言设为美式英语,然后输入 “travelled”,它很可能会在下面画一条红线,提醒你这可能是一个拼写错误,并建议你改成 “traveled”。
最后,我们来聊聊一个有趣但有点绕的特例。
虽然我们说美国人用一个l,英国人用两个l,但这也不是百分之百绝对的。有时候,在一些文学作品或者比较正式的文体里,你可能会看到美国作家也用了 “travelled”。这可能是为了营造一种特定的复古感或者文学腔调。但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在日常和商务写作中基本可以忽略。
对于我们这些把英语作为第二语言的人来说,最关键的不是去深究这些细枝末节的例外,而是掌握那个最核心、最通用的规则:在美国用 “traveled”,在英国和其他英联邦国家用 “travelled”。
总结一下,这件事其实很简单:
1. 分清地域:美国用 “traveled”,英国和大部分英联邦国家用 “travelled”。
2. 贯彻到底:在一篇文章里,只用一种拼写,不要混用。
3. 读者优先:根据你的目标读者选择合适的拼写方式。
4. 善用工具:调整文字处理软件的语言设置,让它帮你检查。
下次再写到 travel 的过去式时,你就知道该怎么选了。这只是英语里众多因地域差异而产生不同习惯的小例子之一,理解了背后的原因,记住它就变得容易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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