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今天聊聊英语里的代词(pronoun),这东西看着简单,但很多人其实没完全搞明白。代词就是用来替代名词的词,为了避免翻来覆去地说同一个名字。比如,你不会一直说“小明今天很开心,因为小明的老板表扬了小明”,听着就烦。你会说“小明今天很开心,因为他的老板表扬了他”。这里的“他”和“他的”就是代词。
这玩意儿的核心作用就俩:一是让话听着不那么啰嗦,二是让指代关系更清楚。但是,很多人就错在这里,以为随便用个代词就行,结果指代不清,让听的人一头雾水。
我们先说说最常见的人称代词。这个大家从小学就开始背,什么 I/me, you/you, he/him, she/her, it/it, we/us, they/them。这里面有主格和宾格的区别。简单说,主格就是做主语,放句子里是发出动作的那个。比如 “I like apples.”(我喜欢苹果),这里的“I”就是主语。宾格就是做宾语,是承受动作的那个。比如 “She likes me.”(她喜欢我),这里的“me”就是宾语。
很多人在这里犯的错就是主格和宾格混用。最经典的错误就是 “Me and my friends went to the park.”。这句话在语法上是错的。你想想,把 “my friends” 去掉,句子剩下 “Me went to the park.”,这听起来就很怪,对吧?正确的说法是 “My friends and I went to the park.”。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是,把代词单独拎出来看它在句子里能不能站住脚。比如,别人问 “Who did this?”(这是谁干的?),很多人会下意识回答 “Me.”。虽然在口语里这么说很普遍,大家也都能听懂,但严格来说,完整的回答应该是 “I did.” 或者 “It was me.”。在 “It was me.” 这个句子里,“me” 是在 be 动词后面,属于表语,用宾格是成立的。
接下来是物主代词,也分两种:形容词性的和名词性的。形容词性物主代词后面必须跟名词,比如 my, your, his, her, its, our, their。你得说 “This is my book.”(这是我的书),不能光说一个 “my”。名词性物主代词就相当于“形容词性物主代词 + 名词”,后面不用再跟名词了,比如 mine, yours, his, hers, its, ours, theirs。你可以说 “This book is mine.”(这本书是我的)。这里的 mine 就等于 my book。
我见过一个常见的错误是把 it’s 和 its 搞混。 It’s 是 “it is” 或者 “it has” 的缩写,撇号代表着省略了字母。 比如 “It’s a sunny day.”(今天是个晴天)。Its 是一个物主代词,表示“它的”。比如 “The dog wagged its tail.”(那只狗摇了摇它的尾巴)。这两个东西长得像,但意思差远了,用错了会显得很不专业。检查方法很简单:你试着把 it’s 替换成 it is,如果句子通顺,那就是用对了。
然后是指示代词,就四个:this, that, these, those。This 和 these 指代近处的人或物,that 和 those 指代远处的。 This 和 that 用于单数,these 和 those 用于复数。 比如,你指着手里的苹果说 “This is an apple.”,指着远处树上的苹果说 “That is an apple.”。如果是一堆苹果,就说 “These are apples.” 和 “Those are apples.”。这个比较简单,但有时候在复杂的句子里,指代不清的问题就来了。比如一句话里提到了好几个东西,然后你用一个 this 去指代,读者可能不知道你说的到底是哪个。所以,在写长句子或者段落的时候,要确保你的 this 或者 that 指代得清清楚楚,实在不行就别用代词,直接把名词再说一遍。
再来说说反身代词,就是以 -self 或 -selves 结尾的词,比如 myself, yourself, himself, herself, itself, ourselves, yourselves, themselves。 它有两种主要用法。第一种是表示动作返回到主语自身,比如 “I hurt myself.”(我伤到了自己)。这里的动作 hurt 是由 I 发出,又回到了 myself 身上。第二种是用于强调,表示“亲自,本人”。比如 “I did it myself.”(这是我自己做的),强调不是别人帮忙。
这里的坑在于,很多人滥用反身代词,尤其是在该用宾格代词的地方用了反身代词。比如,又回到刚才那个例子,“He talked to my friend and myself.”。这是错的。这里的 talk to 后面需要的是宾语,所以应该用 me,而不是 myself。 你把 “my friend” 去掉,就成了 “He talked to myself.”,这显然不通。正确的说法是 “He talked to my friend and me.”。什么时候用 myself?只有当句子的主语是 I 的时候,才有可能用到 myself。
最后聊聊关系代词,这玩意儿是用来引导定语从句的,比如 who, whom, whose, which, that。它们的作用是连接主句和从句,同时在从句里充当一个成分(主语、宾语或定语)。
Who 和 whom 的区别让很多人头疼。简单粗暴地记:who 做主语,whom 做宾语。比如 “The man who lives next door is a doctor.”(住隔壁的那个男人是医生)。在这个从句 “who lives next door” 中,who 指代 the man,并且是 lives 的主语,所以用 who。再看一个例子,“The man whom I met yesterday is a doctor.”(我昨天遇到的那个男人是医生)。在从句 “whom I met yesterday” 中,主语是 I,met 的宾语是 the man,所以关系代词用宾格 whom。一个判断技巧是,你试着用 he 或者 him 替换关系代词,如果用 he 通顺,就选 who;如果用 him 通顺,就选 whom。比如在第二个句子里,从句可以理解为 “I met him yesterday”,用 him 才对,所以选 whom。不过说实话,在现代口语中,尤其是在美式英语里,whom 正在被慢慢边缘化,很多人在非正式场合都用 who 来代替 whom。但在正式写作里,区分开还是很有必要的。
Which 和 that 也有讲究。一般来说,在非限定性定语从句(就是那种用逗号隔开,去掉也不影响主句意思的从句)里,只能用 which。比如 “My car, which is very old, breaks down frequently.”(我的车,它很旧了,经常抛锚)。这里的 “which is very old” 只是个补充信息,就算不说,别人也知道你说的是哪辆车(my car)。在限定性定语从句(就是那种起修饰作用,去掉就不知道说的是哪个的从句)里,that 和 which 通常可以互换,但美国人更倾向于用 that。比如 “The car that is parked outside is mine.”(停在外面的那辆车是我的)。这里的 “that is parked outside” 是核心信息,告诉我们具体是哪辆车。
总的来说,代词这东西,规则不算特别复杂,但实际用起来,因为牵涉到上下文的指代关系,很容易出错。想用好它,没什么捷径,就是多读、多写、多留意。看到一句话里有代词,就停下来想一想,它指代的是谁?用得对不对?主格宾格分清了吗?单数复数对上了吗?时间长了,自然就形成语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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