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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可以做自媒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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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 回复于 2026-06-18 之前

最近,不少人都在讨论公务员能不能做自媒体这事儿。说实话,这问题挺复杂的,不是简单一句“能”或“不能”就能概括。这里面涉及的规矩、风险,还有一些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都得掰开了揉碎了聊。

咱们先说结论:从明面上看,公务员可以做自媒体,但前提是你得守住“非营利、不越界”这两条红线。简单来说,就是不能利用公职身份去赚钱,也不能触碰工作中的敏感内容。

政策到底怎么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里有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也不能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兼职。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必须经过批准,而且不能拿报酬。 这些条文说的是“营利性活动”和“兼职”,并没有直接点名“自媒体”。

不过,2025年《公务员网络行为规范》倒是明确提到了,公务员可以做自媒体,但要牢记“非营利、不越界”的红线。这意味着你可以分享生活日常、读书心得或者个人爱好,这些内容只要不涉及职务、不直接通过平台获利,基本没问题。

哪些是雷区,碰不得?

  1. 利用身份引流:比如,你在自媒体账号简介里写“某单位公务员”,或者在内容里暗示自己的公职身份来吸引粉丝、搞流量,这是明令禁止的。
  2. 泄露工作秘密:这个是绝对的红线。不管是有意无意,拍摄办公电脑屏幕上的文件,聊一些内部消息,哪怕是打码了,也风险极高。
  3. 发表不当言论:对没有公开的政策胡乱议论,对群众事件片面解读,甚至发布负能量、抱怨工作太苦的视频,都可能被通报处理。 之前就有公务员因为发“基层工作太苦、领导不作为”的视频被通报,这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4. 利用职务影响谋利:比如推荐老家的特产,却暗示“找我办事能便宜”,或者给朋友的企业做软广告,这些都属于利用公权力谋私利的行为,绝对不行。
  5. 直接获利行为:广告分成、直播打赏、通过粉丝量接商业合作等,这些都属于直接的营利行为,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虽然有观点认为单纯以写作投稿、艺术创作获取知识产权收益是可以的,像《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当年明月(石悦)就是公务员,版税收入不菲。 但自媒体运营中,流量分成和广告合作,性质就比较复杂了。

想做自媒体,怎么才稳妥?

身边有些做得比较“安全”的公务员,他们会这样做:

  1. 身份“脱敏”:用网名,不暴露自己的单位、职务信息。个人简介只写“喜欢分享生活的普通人”,这样就把公职身份和个人爱好分开了。
  2. 内容“去工作化”:不拍办公室、不穿制服、不涉及工作场景,把内容重心放在个人兴趣爱好上,比如做饭、养花、读书、钓鱼。就像我认识的老周,他的抖音号“老周爱钓鱼”就只拍钓鱼过程和分享技巧,涨了不少粉丝,也没出过问题。
  3. 变现“绕着走”:不接广告、不搞直播打赏。即使偶尔卖一些自己的手作,比如自己织的围巾,也得明确是“个人闲置物品”,避免被认定为经营行为。 也有说法提到,投稿赚稿费、专业技能服务(如PPT制作、家电维修)等是允许的,但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

实际操作中的那些“不敢说”

虽然政策上有了“口子”,但现实中,很多公务员对做自媒体还是小心翼翼。有句话说得好,“不敢评论,默默收藏”,就是这种心态的写照。 即使有地方媒体转发过“公务员可以搞自媒体”的文章,很多体制内的人员也表示“不敢信”,觉得“一报备就是一个不允许”,或者“做副业等于和晋升无缘”。

这背后其实是大家对纪律红线的担忧,也怕被“抓典型”。有公务员表示,连卖自己的快递箱纸板都怕被举报,更别提公开做副业了。 许多人干脆选择低调,甚至在朋友圈都不敢发私人动态,因为一旦被放大解读,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尽管有政策的松动,但“隐蔽”依然是很多公务员做副业、做自媒体的信条。毕竟,你的每一条动态,都可能被放大成“公职人员形象”。 守好底线,藏好身份,才能既能发展兴趣,又能保住饭碗。

最后想说一句

公务员也是普通人,有自己的爱好和追求,也可能面临经济压力。 想要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去记录生活、分享知识、甚至适当增加收入,这种想法是能理解的。但作为公职人员,肩负的社会责任和职业操守,注定要比普通人多一层考量。在自媒体这个平台上,你的一言一行都可能代表着公职人员的形象,所以,在享受自媒体带来的乐趣时,更要时刻提醒自己,谨言慎行,不越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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