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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通话?普通话的定义、概念、发展历史

什么是普通话

◆ 普通话就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是全国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言规范。

◆ 普通话作为联合国工作语言之一,已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和外国人学习中文的首选语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计划“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以上。

为什么要讲普通话

便于不同地域的人们更好地沟通

我国是一个地形复杂、高山林立、河流纵横的国家,十里不同音,五里不同言,仅汉族的方言区就多达十几个,少数民族更有五十多个。 过去交通欠发达,人们多停留于本地,同是乡亲和乡音,彼此交流沟通不会产生歧义或误解。 现在交通发达,每年异地打工的多达几亿人,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人们相遇,如果都用方言或本民族语言进行交流沟通,势必会产生听不懂、沟通困难的状况,甚至还会出现自以为听懂,实际上南辕北辙的误解,如果没有一个大家都能使用,都能听懂的通用语,肯定是不行的,这就是我国各民族的通用语——普通话的普及目的和意义。

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

◆ 普通话的推广不是要消灭方言或民族语言,二者之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补关系。同一方言区的人们互相沟通说同一方言可以更好地表达语义与情感。

◆ 方言和民族语言都是我们国家重要的文化遗产,要好好保护和传承。

普通话的历史

1909

清末已出现“普通话”一词,1909年清政府将北京官话命名为国语。

1918

民国时多次制定标准,1918年北洋政府公布了第一套国家认可的国音注音字母。

1923

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基于现代中国北方官话的白话文语法和北京话语音制定语音。

1932

1932年经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布《国音常用字汇》后,确定国语标准。

1953-1955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以北京市、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标准音的主要采集地,制定标准后于1955年推向全国。

2000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立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

普通话是我们日常沟通交流的工具。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发展前沿,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既是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也是服务大湾区经济,实现中华民族相融互通的重要举措。同讲普通话,携手进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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